五大方面改革,利緩解地方債
2013-11-21 10:13:18 來源:蘭瑞環(huán)球
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11月20日表示,當前中國地方債務總量大、增長快,對中國經濟構成了一定的風險;但隨著本屆三中全會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的相關改革措施的落實,將有效緩解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。楊偉民是在當天由國新辦舉行的新聞吹風會上指出,針對地方債務問題,在"全面改革60條"當中,并非集中在一個地方闡釋該問題,但是隨著其中相應措施的落實,將緩解或者有效地防控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。第一,完善地方稅體系,這是國家完善稅制的一個目標、任務,但亦有利于防控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;因為如果地方有了自己的主體稅,解決區(qū)域性的公共服務及本地區(qū)負責的事權,就有了基本的資金保障。第二,《決定》提出,允許地方政府發(fā)債,有助于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;且在完善和修訂相關稅法的基礎之上,通過公開、透明的方式把過去隱性債務變成一種顯性債務,讓市場來投票,這亦與《決定》提出的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思路是一致的。第三,《決定》提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。意味著針對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將成立新的金融機構,此舉亦將在相當程度上緩解或者擴大資金來源。第四,《決定》提出要制定非公有制企業(yè)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。當前地方政府債務較多,其中一個原因在于政府承擔的相應領域事情太多,負擔太重,讓民間資本進來,等于給政府減壓。第五,《決定》提出推廣政府購買服務,亦有利于減輕地方政府債務的壓力。